泰戈尔说:爱情是一潭挣扎的蓝藻,如同一阵凄微的风,穿过失血的静脉,驻守岁月的信念。
弗洛姆说:爱情是一种积极的,而不是消极的情绪,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,而不是被俘虏的情绪。一般来说可以用另一个说法来表达,即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。
原本我以为我很清楚。最近看了电影“大鱼海棠”,毫无疑问,被湫对椿的爱感动到了,虽然这部作品主要讲的是椿对鲲的守护,但我觉得那不是爱,那只是一种为报恩而产生的责任而已。而湫对椿的爱,那种害怕她受苦愿意献出自己所有甚至是生命的情感,让我落泪了。
可是,在现实生活中,我觉得我越来越看不懂爱情。虽然议论别人的爱情并不合适,但我无意冒犯,只想借此说出自己的疑惑而已。
同学A初中的时候就暗恋他了,但那时候他向她表白,她却拒绝了,她说等高中之后再说。不久,他跟别的女孩儿在一起了。高中之后,他再一次向她表白,她说,你有女朋友,我不跟你在一起。然后,他甩了他现任女朋友,跟我同学在一起了。一直到大三,他突然要跟A分手,理由是她太任性,说宁愿跟别人在一起也不要再跟她在一起。她努力争取,但却徒劳。果然他马上就有了新女朋友。我说,不要那么傻了,不值得。她说,其实高中那时候她朋友就劝她不要跟他在一起,他太花心了,可是她不听。因为她就是喜欢他。我说,是不是如果他现在跟那个女生分了,又要跟你在一起,你也会答应。她毫不犹豫地点头。我无话可说。
几年的感情,说分就分,毫不挂念,一转身,就可以牵着别人的手一起走,你说,爱情是什么?
同学B,也是高一就跟他女朋友在一起了。他们的爱情,按他说,就像偶像剧一样。因为那会他们是同桌,毫无疑问会有一些绯闻。他留过级,这些绯闻传到了原本跟他同一届的喜欢他的女生耳里,那个女生找了几个同学,找到他的同桌,说了一些狠话,并要她离B远一点。B知道了,为那个女生出头。后来,便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。也是到了大三,他提出了分手。理由是觉得她没有情趣,什么事都无所谓,情人节、纪念日、生日什么的也从来不会送礼物给他,但他一次都没落过。然而分手不到一两个月,他便跟别人在一起了。我清楚地记得,那年他生日请客吃饭的时候,我们问他,是不是就她了?他毫不犹豫地说是,大学毕业一两年后就会结婚。可分手不到一两个月就能跟别人在一起的那段感情,真的是爱情吗?
我必须再重申一遍,我无意冒犯。而且,毕竟,别人的爱情,与我无关。爱没爱,只有当事人才知道。外人没资格议论,也没资格评价。只是这些引起了我的思考而已。
我只能说,我以为的爱情,是可以为了对方不顾一切的。哪怕不能在一起,也可以为了他/她一直单身,而不是被拒绝后马上就可以跟另外一个人在一起。我以为的爱情,是即使分手了,也会一直停留在原地,直到他/她回头,而不是分手后一两个月不到的时间,就能跟别的人在一起。我以为的爱情,是“弱水三千,只取一瓢饮”,而不是一生可以喜欢很多人,但在一起的时候只喜欢他/她一个。我以为的爱情,是忠贞不渝、死心塌地的爱情,是无限宠爱、无限关怀的爱情,是可以献出生命的爱情。
他们说,没有谁会一直在原地等你。因为时光和条件均不允许。但是,我依然,相信爱情。